【港區國安法】鄭若驊:《港區國安法》鞏固強化「一國」 深信普通法在2047年後仍會在港適用
發布時間: 2022/01/24 17:01
最後更新: 2022/01/24 17:01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2022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香港的憲制秩序建基於「一國」之本,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和相關案例下,有關基礎在過去2年得到鞏固強化,深信在2047年後,普通法在香港仍會繼續適用。
她又表示,特區政府未來首要任務是履行其憲制責任,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
鄭若驊形容,法治和普通法一直是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法律、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基石,提及《基本法》的初心是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認為若能夠維護、實踐和尊重「一國」的基本前提,建基於普通法的「兩制」便可繼續下去。
她續指,《基本法》第5條保證香港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但並不意味着50年後就會停止,強調若「一國兩制」行之有效,有利於國家和香港,就沒有改變的理由。她重申,香港市民有責任維護「一國」之根本,讓「兩制」繼續枝繁葉茂,並在此基礎上讓普通法繼續適用。
鄭若驊形容,在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此一基礎在過去2年得到鞏固強化。她以黎智英案為例,指終審法院審視《港區國安法》背景、脈絡和目的後,認為該條旨在與憲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及其他適用的法定常規一同運作,是一個連貫整體的一部分。
她又以唐英傑案為例,指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可蘊涵分裂國家的意思;而在伍巧怡案中,更進一步裁定該語句應詮釋為,不予區別地指所有《香港國安法》訂立的罪行與香港現行法律下該等性質的罪行,又闡明《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所訂的發布煽動刊物罪行,可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鄭若驊又指,《基本法》的智慧在於既能與時並進,又能保留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提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經完善的選舉制度旨可促進協商環境,為共同目標行事,減低兩極化,從而循序漸進地達至《基本法》第45及58條所訂明的普選。
她又強調,律政司會繼續促進社會正確理解法治和憲制秩序、維護司法獨立、專業地擔當作為政府法律顧問的角色,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獨立履行檢控職責。
另外,張舉能又提到,試圖威嚇審理社會事件案件或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或向他們施加不當壓力情況有增長,是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直接和公然的冒犯,必須予以譴責。他強調,試圖威嚇法官或施壓的行徑,皆是徒然而空洞,法庭的工作沒有受到絲毫影響,法官亦一如以往秉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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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偉明